影院、棋牌室等场所还需暂缓开业 黑龙江省建立公共场所负面清单

人民网哈尔滨3月13日电(杨雪楠) 哪些个体工商户可以开复工?哪些还需暂缓?3月11日,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场所实行负面清单制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公共场所实行负面清单制管理。负面清单之外的公共场所(个体工商户)及经营行业,原则上都要复工复产、恢复营业。

影剧院、棋牌室等相对密闭场所列入负面清单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对属于负面清单中的公共场所(个体工商户)及经营行业,暂缓开放或暂不开业。纳入负面清单的公共场所(个体工商户)主要是空间相对密闭、人员相对聚集的场所,具体包括:

1.影剧院、演艺活动场所、棋牌室、游艺厅、音乐厅、网吧、KTV、舞厅、酒吧、公共浴室、公共游泳馆、室内体育场馆等易形成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个体工商户)。

2.其他空间相对密闭、人员相对聚集等需要暂时停业的公共场所(个体工商户)。

负面清单之外的行业应尽快恢复营业

负面清单之外的公共场所(个体工商户)及经营行业,原则上都要复工复产、恢复营业。

低风险县(市、区)不得采取审批、备案等方式延缓开放或开业;中风险县(市、区)要实行复工复产告知承诺制,公共场所(个体工商户)及经营行业书面承诺即可恢复营业,相关部门通过事中事后现场核查等确保公共场所(个体工商户)及经营行业全面落实各项防疫措施,积极帮助其“能复则复、应复尽复”。

负面清单将根据全省疫情防控形势,实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开业场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切实强化公共场所(个体工商户)的主体责任。恢复营业的公共场所(个体工商户)负有管理、登记、防护、报告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员工凭“龙江健康码”上岗制度,“一人一档”做好登记,督促员工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对进入人员严格实施“‘龙江健康码’+体温测量+戴口罩”管理,合理控制场所内人员数量和进场人员间距,尽量减少人际接触,杜绝人员聚集。加强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场地安全卫生。对发现员工或进入人员存在发热、胸闷、乏力等异常症状的,要第一时间报告属地指挥部,并实施隔离、送医等措施。

建立应急预案。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督促恢复营业的公共场所(个体工商户)建立健全疫情防控预案,每日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实施出入口管控的公共场所,制定紧急情况下的应急疏散预案,明确及时畅通逃生通道的有关举措。各地要建立健全公共场所(个体工商户)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建立恢复营业公共场所(个体工商户)台账,及时跟踪掌握场所内人员健康状况,对出现异常情况的,第一时间进行科学精准的应急处置,严防发生聚集性传染风险。

加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商务、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职责指导公共场所(个体工商户)做好疫情防控和恢复营业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公共场所安全有序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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