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纸上的广告费不翼而飞 牵扯出背后一桩贪污案

 不翼而飞的广告费

  近日,浙江省松阳县委宣传部原副部长、《新松阳》采编中心原主任(总编)杨卫中等人涉嫌贪污案公开开庭审理,在当地引发广泛关注。

  谁也没想到,仅仅因为报刊中两指见宽的《遗失启事》,多人受到处分。

  《新松阳》采编中心系松阳县委宣传部归口单位,共15人,其中县管干部2名。2018年被纳入十届松阳县委第三轮被巡察单位。

  次日,根据巡察组安排,工作人员收集了2013年以来出版的《新松阳》。  “部门虽小,五脏俱全,我们不能放松警惕。”松阳县委巡察组副组长潘海滨在第一天的巡察工作碰头会上叮嘱道。

  “这个工程量很大,况且都是些新闻报道,有什么好查的?”巡察组新人小吴有些不解。

  “报纸上的广告费累积下来,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

  激烈讨论后,他们有条不紊地开工了。

  一天,大家正准备“收工”,组员老潘从一堆账本中抬起头:“这几天我把报刊广告收入和版面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看到《遗失启事》的收支账目,你们看到了吗?”

  大家一核对,确实缺少这方面的账单凭证。“是不是账本太多,会计漏了?小施,你去联系下。”潘海滨立即交代道。

  得知巡察组要《遗失启事》的账单,财务人员占某(另案处理)支支吾吾,有些紧张:“我……我找一下,找到了给你们送过来。”

  第二天上班后,巡察组收到了一张当日上交财政账户的凭证,共计26.22万元。

  “这笔钱一直放在保险箱,没统一上交,今天我已上交县财政,这是凭证。”占某解释道。

  “请把这个栏目所开具的收据发票一起拿给我们核对。”

  “这是私人小广告,都是几百元的小金额,有些并没有开具发票。”占某说。

  “那你们怎么确定广告收入总金额?”

  面对巡察组的追问,杨卫中含糊其词,反复解释道,对于小额广告费,如果当事人没有要求开具发票,就不会开票。


为何从2013年以来的广告收入一直未存入财政账户?是否存在“占为己有”的可能性?巡察组决定深入了解。

  最终,在占某办公室看到了记载《遗失启事》广告费用收入和支出的清单。巡察组多次核对后,发现支出15万余元、剩余6万元,加起来的总金额和上交的26.22万元有明显出入。

  巡察组再次找来占某,她说出了实情:“实际支出是18.5万元,杨卫中觉得支出金额太多不好,就让我删掉了部分烟酒支出,还有部分一直挂在外账上。”

  原来,这笔广告收入的真正用途是用于杨卫中等人购买烟酒等物品,而上交的26.22万元是杨卫中和占某临时凑齐补交的。

  巡察组将这一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县纪委监委经分析研判,随即成立了调查组,有关人员涉嫌挪用公款、贪污等问题浮出水面。最终,该案涉及4个单位8人,7人被给予党纪处分,4人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本报记者 颜新文 通讯员 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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